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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让“捡秋”回归本真-速递

2025-10-15 09:02:30来源: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相关资料图)

这个秋天,“捡秋”在社交媒体上再度翻红,但部分行为已然变味。有人扛着麻袋、手持长杆打落未成熟的板栗,甚至开卡车搬运,将农民赖以为生的作物洗劫一空。有人以“我不摘别人也会摘”为由,将菌子通通采光。这些行为已远远超出了捡拾遗落的边界,演变成对他人财产的公然掠夺和对生态平衡的严重破坏。

“捡秋”的本意,是捡拾田间地头自然遗落的作物果实,它承载着中华民族传统的节俭美德,也是人们亲近自然、感受季节流转的休闲方式。然而,当田园情怀被异化为贪婪的外衣,当“捡拾”变成“掠夺”,这一美好的传统便失去了本色。被扫荡的板栗本是松鼠等野生动物过冬的食粮;过度采摘菌类,不仅破坏菌丝生长环境,更使孢子难以存活,影响来年的自然繁衍。这些行为不仅直接损害农民的经济利益,更在无形中割裂人与自然的和谐纽带,破坏生态系统的平衡。

异化“捡秋”行为的背后,是“占小便宜”心态与规则意识的集体失守。许多参与者将“无人看管”等同于“无主之物”,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对村庄的禁采横幅和景区的警示广播视而不见。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将面临拘留或罚款。道德的失范与法律的漠视,共同促成了这场以田园之名的集体越界。

当田园情怀沦为自私欲望的遮羞布,伤害的不仅是农民的生计与自然的平衡,还有社会的公序良俗。唯有守住法律底线与道德初心,才能让“捡秋”回归那份拾取秋天、感受美好的本真。

让“捡秋”回归本真,需要多方合力,共同构建规则明晰、执法有力、公众自觉的治理体系。媒体与社会发挥引导作用,清晰界定“捡拾遗落”与“掠夺采摘”的边界,倡导“无痕山林”理念,宣传“除了照片,什么都不带走”的文明准则。执法部门需落实监管与处罚,破除“法不责众”的困局,对恶意采摘、哄抢作物等行为依法处理,树立规则的权威性。同时,景区、农村社区也应加强管理,通过设置提示牌、安排巡逻、开展自然教育等方式,提高人们的生态意识和法律观念。

对公众而言,重建认知至关重要。要认识到,山林中的果树、作物多为农民承包经营,受法律保护;自然保护区的一草一木,都关乎生态系统的完整与健康。真正的“捡秋”,是在尊重自然、尊重他人产权的前提下,体验秋收的喜悦,感受大地的馈赠。正如古人所言:“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每一个季节都有其自然的节奏与法则,人类唯有顺应而非破坏,才能实现与自然的持久和谐。

“捡秋”不应成为规则失守的借口,而应是人与自然情感连接的桥梁。唯有在法律的约束与道德的引领下,在公众自觉与制度保障的双重支撑中,我们才能重塑“捡秋”的本真意义,让它真正成为传递美好、传承文明的行为实践。愿每一个秋天,我们不仅能捡拾到大自然的馈赠,更能收获内心的充盈与对未来的希望。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美麒(宜昌夷陵)

责编:丁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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