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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乡村振兴应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要为农民而建

2022-02-26 12:56:48来源:荆楚网 ​  

本网评论员 沈素芬

雨水时节看“三农”。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度聚焦“三农”、推进乡村振兴,再次强调了“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压舱石”。我们都知道,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而在农业、农民、农村三者中,农民才是核心要素。因为,人是生产力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相较于农村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农业是主动能,农民才是发展农业的主要力量,也是乡村振兴的最终受益者。

所以,应始终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

当前,一些地区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存在土地流转不规范、乡村产业发展机制不完善、振兴规划滞后等问题,有的县市搞三清三拆,搞百天攻坚,操之过急又没有做通群众工作,激化了矛盾。这些现象的存在,一方面是部分干部对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没有深入研究,急于求成;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基层优秀专业人才的缺乏,尤其是懂经济发展、产业规划等综合性人才。人才是乡村现代化进程中最深厚的潜力,所以,各地要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共同创新创业。

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农业发展、乡村建设,还有乡村治理等方方面面。每一项重点工作背后,其实都关系到农民。对乡村振兴的成效好坏,农民最有体会、最有发言权。所以,统筹推进这些工作,归根结底要从农民出发,以农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最终衡量标准。

乡村振兴战略的初心之一,就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让农民就地逐步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乡村振兴的质量和成色。作为“三农”核心的农民,理应成为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重点考虑的要素。

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和不确定性,而乡村振兴是需要持续推进的重点工作,各级政府不能抱着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超越发展阶段急于求成。应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用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稳扎稳打推进。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当下,从实际出发,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进一步凝聚人心,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这样更有利于目标实现。

标签: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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