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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观速讯丨清华大学生起诉ofo反赔400元 究竟怎么回事?

2022-06-24 16:44:13来源:四海网综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不久前,为了找“小黄车”讨个说法,今年21岁的清华大学学生小孙和小黄车运营企业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打了场官司”,结果......2017年6月10日,小孙注册成为ofo共享单车用户,交了押金99元。2019年,小孙在“ofo”APP申请押金退款,一直未能到账。2020年5月,小孙再次登录“ofo共享单车”APP时,注意到APP的“注册/登录”界面以黄色小字的形式提供了《用户服务协议》格式合同的入口,并用小字提及“争议解决条款”,无需进行任何勾选或点击即可登录。《协议》标明更新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其中约定: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贾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在北京进行,仲裁裁決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小孙认为,该仲裁协议无效,理由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而普通消费者根本注意不到协议中的上述争议解决内容。不久前,小孙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法院确认小黄车仲裁协议无效。拜克洛克公司辩称,仲裁条款不存在《仲裁法》规定的无效情形,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应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小孙认为,申请仲裁最低费用6100元,小黄车约定只用仲裁解决争议,实质性阻却消费者维权。“消费者提交押金一般为99元或199元,每次租赁单车的租金也只有1元,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处理案件的最低费用为6100元,纠纷解决成本与案件标的额相比过高,会实质性阻却消费者对自身权利的维护。”小孙在起诉状中这样写道。

标签: 清华大学生起诉ofo反赔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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