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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息丨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0%

2023-01-01 11:17:41来源:铜陵新闻网—铜陵日报  


【资料图】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2022年12月29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我市统一新冠感染门诊保障待遇,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同时,我市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我市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支持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参保人员因临时外出、探亲等新冠感染异地就诊,或在暂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因跨年结转需暂停医保结算系统(停机)及网络故障等导致不能现场即时结算的,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该《通知》执行期限为印发之日至2023年3月31日。市医保局将严格落实省局通知要求,及时结算参保人员新冠门诊救治的医保资金,全力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门诊救治保障工作。

标签: 医疗机构 基本医保 新型冠状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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