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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快播:【地评线】东湖评论:为“能上能下”亮明“考核标尺”

2022-09-22 18:28:36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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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明确“上”与“下”的标准很关键。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考核是评判工作好坏的硬标尺,是影响事业发展的指挥棒。必须用好“考核标尺”,考准考实干部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岗位匹配度等多方面情况,方能为“能上能下”提供重要依据,达到“上”可带动一片、“下”能警示一方的激励鞭策作用。

明晰“刻度”,力求考核标准科学合理。如果说考核是“一杆秤”,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就如同“秤杆”上长长短短的“刻度线”。实际工作中,有的考核内容上定性的、有余地的“软指标”过多,定量的、可量化的“硬指标”过少,有的未结合不同单位性质、不同岗位情况等,实行“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的考核要求,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考核结果的精准性。因此,要坚持工作求真务实、业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根据被考核对象的特点侧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门别类,设置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差异化考核指标,减少资料台账、汇报总结等权重,加大服务对象测评、人民群众满意度等占比,以尽可能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保障考得了、考得准、考得实。

精准“测量”,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考”出来的。在考核工作业绩和干部表现的过程中,必须明晰“考了”与“考好”、“考完”与“考实”之间的区别,严格考核过程、严肃考核纪律,克服好人主义、“轮流坐庄”“平衡照顾”等心理,不能因个人好恶、关系亲疏,影响考核评价结果。考核评价不能“不痛不痒”“不咸不淡”,要注重拉开差距,对工作出色、业绩出彩的就要高度评价;对履职不力、不胜任工作的就要大胆扣分,保障考核的权威性、公平性。当然,考核最根本的还是为了促进干事创业、管好干部队伍。因此,对待考核结果不理想的单位及个人,不能一“考”了之,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思想教育、业务指导,帮助其明确问题所在、症结所在,并给出整改提升的举措,切实推动干部履职尽责、工作提升。

用好“成果”,助推能上能下照进现实。立了规矩并用好规矩,才能真正体现出规矩的意义和价值。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不能“只闻雷声,不见下雨”,用好用足考核结果至关重要。要发挥好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就要提高考核结果“利用率”,将其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培养教育、管理监督、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规定》总结认定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对于出现了这些情形的干部,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在拓宽领导干部上升渠道的同时,也要保障“下”的渠道畅通、“下”的制度“带电”,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规定》中“上”“下”都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方式和手段,最根本的还是在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精神气。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能上能下”的后半篇文章,让领导干部“上”能让人服气,“下”有跟踪管理,让《规定》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小草(武汉江夏区)

责编:杨虹磊

标签: 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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