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 > 正文

市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2022-11-28 07:03:15来源:铜陵新闻网—铜陵日报  


(资料图片)

为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围绕建机制、补短板、抓落实,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制定出台政府采购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制度和采购专管员制度,明确10个方面主体责任和30项权利清单,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市级成立政府采购专管员队伍,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实施、政策宣传落实、协调推进等工作,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惠企纾困政策,增强采购人的主体意识和实操能力。

强化流程闭环管理。贯通市县区财政“徽采云”平台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全品目、全流程、全公开的电子化流程管理。对集采目录内及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依规进场交易,建立政府采购违法违规事项清单,规范采购行为。加大网上巡查力度,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优化政策纾困解难。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限额标准以上,货物服务200万元以下、工程400万元以下原则上全额面向中小企业,4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适宜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由30%提高到40%以上;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提高到40%-70%;对符合付款条件项目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打通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据,建立线上纯信用“政采贷”助企融资模式,企业线上申请融资业务,商业银行响应、采购人、财政部门配合完成贷款手续。今年已累计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开展“政采贷”3400多万元,切实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创新机制保障权益。探索建立质疑投诉调解机制,实行先调解、后裁决和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模式,有效维护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动向供应商、采购人延伸服务,及时修正和解决存在问题,提升采购当事人对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满意度。明确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时间,对因采购人原因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

标签: 政府采购 市财政局 采购项目

相关阅读

精彩推荐

相关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