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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严格管控祭祀用火切实防范森林火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永州市民政局 永州市林业局 | 2023-01-18 21:07:23


(资料图)

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民政局、林业主管部门:

春节将近,我市外出返乡人员大幅增多、野外用火管控难度迅速增大,为切实防范祭祀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引发森林火灾,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现就加强春节期间严格管控祭祀用火工作,切实防范森林火灾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对大山大岭、重点林区特别是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和以人工经济林、针叶林、竹林等易燃树种为主的集体林区,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原则上不许进山祭祀,确需进山祭祀的,必须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申请批准,并签订文明祭祀安全承诺书,在镇(街)村(居)干部监督下以鲜花、松枝、清水等追思方式文明祭祀并拍照存档,不得焚烧香烛、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对一般农区和丘陵地带,需野外祭祀用火的,应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报备登记并签订祭祀用火安全承诺书,由村(居)网格员监督,祭祀时必须携带灭火水源,将焚烧的纸钱浇透熄灭,确保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禁止燃放冲天炮、鞭炮等烟花爆竹。

二、严格限定祭祀时间。为严防引发隔夜火,所有野外祭祀不得超过每天下午3:00,包括农历十二月三十日、正月十五日。

三、严格管控打击到位。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民政局、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此件传达到各乡镇(街道)政府并与乡镇(街道)组织联合巡逻,加大祭祀用火管控力度和违规用火执法处罚力度,确保春节期间祭祀用火管控到位、安全到位。各级林长、护林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要将春节期间野外祭祀用火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工作,加大值班值守、巡林护林力度,并组织人员管好山头地块,做好余火清理。

永州市民政局 永州市林业局

2023年1月17日

标签: 街道办事处 森林火灾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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