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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热闻】小组公房出租记

昆明信息港 | 2023-02-13 20:09:48

“同志,有个事儿不知合不合适跟你反映......”

“大爷,您尽管说,我们定期入户走访就是想听到你们的声音呀。”

“前些年,我们居民小组公房在没有征得大家同意的情况下就被小组干部擅自租出去了,导致这些年小组上开会都没地儿去,就在社区花园简单说说,我们也只能站着听。”大爷接着说:“小组上哪家办红白事也没地儿去,村村寨寨都有活动场所,就我们没有,唉!”


(资料图片)

2022年8月,安宁市青龙街道纪工委在青龙社区入户走访时,一位大爷蹒跚走来,向纪工委书记诉说着烦心事儿,眼里流露出期待的眼神。

“大爷,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记在心上啦,您放心,等我们了解清楚后会及时给您回复的。”青龙街道纪工委书记拉着大爷的手,安慰着说道。

“小组公房属于集体资产,出租需要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岂能由小组干部说了算?况且,这租金去哪儿了?其他群众对此事是否知情?这些都需要我们深挖细查。”街道纪工委书记对同行的干部说着,并作出下一步工作安排。

接下来,街道纪工委陆续走访了附近群众,大家对此事的来龙去脉知之甚少,但普遍意见较大。为进一步弄清真相,街道纪工委决定对小组干部进行询问,同时查阅租房合同、会议记录、村级“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等资料,这才理顺了租赁公房的始终。

原来,自2008年小组公房建成以来,除会议使用外,大部分时间都是闲置,利用率不高。2010年,考虑到组上集体经济收入甚少,难以满足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保洁、日常活动等支出,小组干部仅组织召开了居民代表大会,由小组居民代表同意后报社区备案,就将小组公房租了出去。

出租小组公房,增加集体收入是一件好事,但问题就出在未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让原本顺理成章的事儿走了“弯路”。

“对集体资产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四议’和‘两公开’执行,这样才能真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请你们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程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整改工作。”街道纪工委书记对该小组所属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说道。

此后不久,在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开启了“村组联议”工作法,由小组党支部广泛征求小组居民意见并提议,经社区“两委”商议和党员大会审议后,交小组居民大会决议。决议情况和实施情况同步在居民小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将集体“三资”晒在阳光下、晒在群众监督下。

经集体决议,小组公房白天时段继续出租,租金也继续纳入集体经济收入规范管理使用并定期公示,晚上时段作为小组活动场所向居民正常开放,明确管理员,负责做好场所日常维护。

同时,为更好地满足小组集中议事、居民娱乐等需求,由居委会牵头重新建盖了议事亭。平日,大家坐在一起说说烦心事、诉诉揪心事,减少了邻里矛盾纠纷;街道纪工委和居务监督委员会也喜欢在此“摆摊设点”开展流动接访,收集社情民意。

“定期入户走访、开展流动接访就是为了拉近我们和群众的距离,敲开百姓的‘心门’,及时发现、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难题;及时发现、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米’。”青龙街道纪工委书记表示。

End

审核/昆纪宣责编/贾献培 吕文康编辑/全怡静文字/高杉 范文佳

来源/安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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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青龙街道 集体经济 居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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