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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企业4月4日起可申报新增流贷贴息补助 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

昆明信息港 | 2022-04-08 19:30:20

即日起,云南省启动文旅企业新增流动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云南省坚持一手抓文旅市场主体纾困,一手抓文旅市场恢复发展。今年以来,全省陆续出台《云南省关于支持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等,通过实施包括“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在内的一系列强化金融信贷支持、以奖代补措施等,推动文旅行业回暖复苏、恢复发展。

根据《云南省关于支持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云南省将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

旅行社企业、旅游景区企业、旅游汽车运输企业、旅游住宿企业、旅游餐饮企业、旅游购物企业、旅游娱乐企业、文化创意企业、旅游演艺企业、影视动漫企业,康养旅游、户外运动、研学旅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文旅企业及主营业务包含文化和旅游的其他文旅企业等12类在云南省内开展文化和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可以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网站进行在线申报。经审核、省级评定后,云南省将根据第三方报告兑现贴息资金。

根据企业流贷还贷时间,预计从今年4月开始,全省将分3个批次组织申报、评审和拨付贴息,申报一批、审核一批、拨付一批。第一批申报审核期不晚于6月30日。

此前,云南省已开展旅游演艺企业奖补申报、旅行社纾困奖补申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和面临转型发展压力的旅游演艺企业、旅行社实施以奖代补措施,为企业在稳就业、稳经营、促转变等方面提供更为精准高效的纾困扶持。(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李思凡)

标签: 获得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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