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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瀚新材冲A背后疑点多 实控人认定是否合规?

北京商报 | 2022-01-18 16:37:47

对于拟上市企业来说,实控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日,正在闯关沪市主板的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瀚新材”)拿到了证监会首发反馈意见。不过,江瀚新材实控人之一甘书官身上却有着诸多疑点。据了解,甘书官曾牵涉进一则受贿案,向邹太新行贿11.9万元。此外,甘书官还曾是公务员,2021年才被认定于1998年退出公务员序列。甘书官是否因行贿等原因被立案?实控人认定是否合规?这些问题都需要江瀚新材作出说明。

实控人涉邹太新受贿案

实控人甘书官涉邹太新受贿案的情况是江瀚新材不可回避的一大问题。

招股书显示,江瀚新材成立于1998年,主营业务为功能性有机硅烷及其他硅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功能性硅烷,包括硅烷偶联剂和硅烷交联剂等,广泛应用于复合材料、橡胶加工、塑料、粘合剂、涂料及表面处理等领域。

股权关系显示,甘书官及甘俊父子合计持有江瀚新材20.75%股份,是江瀚新材的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甘书官于2016年8月11日以证人的身份参与了洪湖市原市委书记邹太新受贿案的审理。根据相关判决结果,法院查明,2009-2011年,邹太新收受甘书官给予的人民币11.9万元。法院判决邹太新犯受贿罪罪名成立。

具体来看,邹太新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接受甘书官的请托,要求时任沙市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锣场镇党委书记王某协调解决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汉有限”,江瀚新材前身)在扩建厂房过程中与锣场镇渔湖村村民发生矛盾的问题,并同意沙市区财政局向江汉有限拨付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2009-2011年,邹太新在其办公室及家中等地先后4次共计收受甘书官给予的人民币11.9万元。对此,证监会要求江瀚新材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因行贿等原因被立案调查的情况,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规规定,若拟IPO公司实控人最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或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则不符合IPO条件,有可能被终止发行。

甘书官上述行贿事实发生在2009-2011年,该案件也已结案超过三年。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表示,实控人参与行贿会对公司IPO产生较大负面影响,但因为已经结案超过三年,则不会有直接影响。

实控人及多名历史股东有公务员背景

此外,甘书官曾经的公务员身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也需要江瀚新材作出解释。

故事要从江瀚新材的历史沿革讲起,江瀚新材由江汉有限改制重组而成。1998年,江汉有限设立,而江汉有限的前身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厂。

据了解,甘书官在江汉有限改制前曾任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厂书记、厂长,1996年1月被吸收录用为国家干部,1998年7月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厂改制时,经区政府同意,甘书官继续在改制后的江汉有限任职,任法人代表。2008年7月,甘书官被登记为公务员,后在区农业局享受正科级待遇。2017年3月,甘书官退休。自江汉有限改制设立后至其退休前,甘书官保留公务员身份并享受公务员待遇。直到2021年4月,经沙市区区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甘书官自1998年7月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厂改制之时起退出公务员序列。

对此,证监会要求江瀚新材说明甘书官原公务员职务是否影响其实际控制人身份及其合规性,是否已取得有权主管部门针对本事项的专项证明。

柏文喜表示,实控人曾经的公务员身份可能与主管部门及行业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与影响力,会反过来影响公司的市场行为,因此一般而言也需要离开原公务员职位一定年限才会被认定不影响公正履职。

此外,江瀚新材还曾有6位股东为公务员或事业编身份,不过目前这6位股东中有5位均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子女。对此,证监会要求江瀚新材结合相关政纪党纪法规制度,说明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身份的股东及其子女股东适格性是否存在瑕疵,说明已取得的主管机构针对其持股情况、代持情况以及转让给直系亲属事项合规性的专项证明效力是否足够,上述事项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杨海平认为,证监会关注甘书官公务员身份,实际上重点关注的是公司从全民所有制转制和股东股权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存在股权代持等行为;公司是否有与其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股东公务员身份有关的违规行为;实际控制人的真实性和稳定性等。

2018-2020年净利逐年下滑

值得一提的是,江瀚新材业绩已现颓势。财务数据显示,2018-2020年以及2021年一季度,江瀚新材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79亿元、15.06亿元、13.63亿元、4.6亿元,对应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3.28亿元、3.21亿元、3.1亿元、1.01亿元,对应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01亿元、2.89亿元、2.84亿元、9882.9万元。

江瀚新材需要说明公司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业绩下滑程度与行业变化趋势是否一致或背离,公司的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是否仍处于正常状态等问题。

本次闯关A股,江瀚新材拟募资20.59亿元,用于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年产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年产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科研中心与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证监会表示,2002-2020年,全球功能新硅烷产能利用率呈下降趋势,江瀚新材需要说明全球范围内功能性硅烷的产能分布情况,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公司募投项目扩产的产能消化措施。

针对公司相关情况,北京商报记者向江瀚新材方面发去采访函,随后又致电江瀚新材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会有相关工作人员查收邮件”。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未能收到对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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