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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必须满足“一户一宅” 这4类农房无法登记

农爱邦 | 2020-12-29 15:46:40

农村土地确权预计今年年底完成,而宅基地确权是土地确权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农村一户多宅现象与一户一宅原则背道而行。由于过去没有土地使用相关规定,农民没有土地建房就会找个土地建房,没有土地耕种就开垦一块土地耕种。现在土地确权各方面都有了相关规定。临近尾声,宅基地清查活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规定好这些情况下才算一户一宅了。

第一,农户只有一个未成年且未婚子女的,算一户;

第二,农户有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随儿子算一户;

第三,农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其中一人成年的可以单独申请分户,其中父母应随一个儿子不得再分户;

第四,是夫妻的,即使分户的只能认定为一户;离婚一段时间且未共同生活或者又另行结婚且户口分开的则算分户:

第五,干部、职工的配偶为农民,需要在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建房,且自己没有享受公房、集资房、货币分房等房改政策的,算农村独立一户。

农村宅基地是按户确权,所以分户是很重要的,以上几种情况说白了,就是由分户衍生的特殊情况。具备此几种情况的可以去当地派出所办理,经核实符合条件者,派出所将予以分户,就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因此而产生的一户多宅是合法的,这样的宅基地是可以确权的。当然前提是不能损害村集体其他成员的利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总之,宅基地确权的“一户一宅”原则,对于建设和谐新农村,促进社会公平,减少邻里矛盾有重要意义。

  • 标签:宅基地,确权,一户一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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