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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存量房房源挂牌前需备案并进行房源核验

新华网 | 2020-12-14 11:26:55

记者从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2020年12月15日起,上海将对经纪机构通过门店、网站等各类渠道发布的拟出售存量房房源信息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房源信息将自动获得相应的核验编号及二维码。

房源信息虚假,低价房源“钓鱼”,网签后发现房源被限制交易……近年来,在二手房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给买卖双方带来诸多交易风险。此次上海要求存量房房源挂牌前需备案并进行房源核验的举措,将提升房源的信息透明度,保障存量房的交易安全。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操作规范(试行)》,自12月15日起,上海市的房地产权利人在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存量房前,将由受托经纪机构登录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并提交房源核验申请,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据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备案系统共享信息,进行房源信息校验。

房源核验的内容包括:反馈房屋的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核验权利人信息是否与不动产登记簿信息一致;核实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登记、租赁登记、异议登记、单双方预告登记、文件登记、查封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信息。上海“网上房地产”网站将发布通过房源核验或复核的存量房房源信息,包括小区名称、房屋所在区域、建筑面积、用途、抵押状况、拟售价格、受托经纪机构、核验编号等。对于一套房源委托多家经纪机构挂牌的,“网上房地产”网站将展示所有通过该房源核验的受托机构挂牌信息。

经纪机构发布受托存量房房源信息,需明确标示房源核验二维码,不得对外发布未通过核验的房源信息。购房人可用手机扫描经纪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上的二维码,获取核验编号,到“网上房地产”网站核实房源信息。存量房房源必须先进行核验才能进行网签。

若经纪机构或个人未如实填写所售房屋价格,申请承诺书未按规定签字存档,或存在不按规定展示二维码等违规行为,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采取撤销委托备案、书面警告、纳入诚信记录、暂停网签密钥等监管措施。

  • 标签:房源核验,存量房,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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